您现在的位置:基础课部 >> 培训中心 >> 专转本>> 内容正文

关于我院2008年 “专转本” 报名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关于我院2008 “专转本”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相关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08]1)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社[200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08年“专转本”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专科二年级(2006级)、三年级(2005级)在籍学生。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2)成绩优秀(截止本学期补考结束,各门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良好以上);

2、报名地点:学生向所在系部申报、填写报名表。

3、报名和志愿填报时间:325——331,进行“专转本”考生的报名、人像采集、填报志愿信息采集工作。

具体安排: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到所在系部领取报名表,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志愿填报。

我省“专转本”的录取按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报考学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参照招生计划中招生高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填报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其他相近专业志愿。今年“专转本”报名要求同一本科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必须相同的条件,考生必须正确填报志愿,不得跨类报考。

2)系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由系(部)秘书录入该生的报考信息并打印核对表,由考生本人与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教学秘书再次进行复核并签字。

3)各班班长收齐本班审核通过学生的费用于31日前交于办公楼1楼财务。报名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0,考试费每科45元,共计145元。班长将缴费收据交于系部进行核对,过期不交,报名作废。

4)今年文件规定不粘贴照片而采用电子照片,请审核通过且交过费的学生于32831日到5号楼公寓楼下照相馆进行人像采集。

541系部打印汇总表(二、三年级分开汇总),将学生报名表(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好)、汇总表(按照专业排序;系部分管领导签字打印稿一份、电子稿一份)上报教务。

642教务处将所有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将拟推荐考生名单在校内公布。

4、申报专转本的学生,必须本人填写报名表,并且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上交系部汇总,逾期不再补报。系部上报的汇总表如有差错由系部承担责任,考生志愿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考试

1.考试方式: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仍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选拔办法。

2.考试科目:文科类、英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计算机基础。

理工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3.命题

1)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同专业水准。

2)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使用同一张试卷,根据不同的报考对象设有部分选做题,考生应根据试题要求选择作答。

3)除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4.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全省考试时间为2008511,具体安排如下:

900——1100 英语(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报名人数分布情况在相关高校设置考点。

5.5月20左右推荐院校通知考生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各报考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

1.第一阶段:527-31日,平行志愿投档,对于跨类报考的考生,接受院校可以不予录取。

2.第二阶段:征求志愿录取阶段。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受院校(专业)情况、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和征求志愿录取办法。学校组织本校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并达到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录取通知书寄送我院后分发到系,由各系通知录取考生到自己所在系领取。

五、转入

1. 各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2. 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六、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学费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七、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院校和转入院校负责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专转本”不得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普通高校二级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XX学院(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独立学院招收“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学制按本科设置的学习年限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南工院教务处

2007321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4日
上一篇:问问[14][2008年03月22日] 下一篇:部门4月16日(本周三)下午安排[59][2008年04月16日]
用户信息中心

查看购物车详情>>
免费申请银行信用卡>>
栏目导航
找不到相关分类